第14章

作者: |发布时间:2024-08-30 15:42 |字数:973

等进入经济滞后期的时候,她已经拿着高额的退休工资,天天到处吃喝玩乐了。

反正,她就这点出息。

至于陆行洲,初念承认,她在火车上不知道他是谁的时候,有那么点好感,用现在流行的词形容,那什么,crush!

令人上头。

尤其是对方还救了她一命,有救命恩人的滤镜,她心底的小火苗在跳动,燃烧。

但现在嘛,她成了陆行洲最讨厌的妹妹,避如蛇蝎的那种,她又想好好抱陆家的大腿,那只能生生把心底的火苗给掐死。

主动远离陆行洲。

别去招惹他。

想清楚后,初念不再纠结。

侧头一看,旁边的林雪视线也集中在那张全家福上,手里紧紧握着搪瓷杯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初念心中再次感叹,女主就是好,什么都不用干,就有女配主动出丑来衬托,所有好事都围绕身边。

初念和林雪心思各异,一旁的秦玉心头也不平静。

秦玉在军区见惯了文工团的漂亮女同志,原以为这世上再漂亮的人也就那样了,直到看见初念那张脸,才知道人外有人。

而且人进门后就大大方方地坐在那里,没有缩脖子也没有东张西望,完全不像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村丫头,倒像是留洋回来的大小姐。

秦玉算是信了宁若琴说的话了,就这样的长相在乡下,家里没点能耐,还真护不住。

一开始心里对初念的那点抱怨也荡然无存。

陆振安不知道妻子心里的想法已经转变,他看着林雪和初念,心中弥漫起淡淡的遗憾,要是初文斌和叶强没牺牲,也能看到如今各自的女儿出落得多么漂亮。

可惜……

初念和林雪在沙发坐了一会儿。

见时候差不多,林雪从包里掏出一包东西:

“秦阿姨,陆叔叔,以前我爸爸写信回来提到过,陆叔叔喜欢吃花生,这是我自己种的花生,带来给您和陆叔叔尝尝。”

话说得很漂亮,秦玉道,“你这孩子有心了。”

陆振安则想起以前跟战友出任务回来的时候,粮食紧缺没什么好吃的,就总爱把花生米炒香撒点盐来下酒。

难得这闺女还记挂着这些,他看向林雪的目光带了几分慈爱。

林雪嘴角轻勾,视线状若无意地瞥了眼旁边的初念。

初念的帆布包不大一点,看着就不是很能装,而且她记得若琴姨出发的时候很着急的样子,肯定忘了给陆家带礼物了。

第一次登门不能空手,这是最基本的礼节,初念要是这点礼节都没有,那……

想到什么,林雪心里莫名浮起一丝愉悦。

许是林雪的目光太过强烈,初念放下手里的水杯,转过头——

正好跟林雪的视线对上。

她不禁想到原书里,原主妈是背着丈夫偷偷准备的行李,怕被发现,一点多余的东西都没装,不过有特意交代原主到京市后要给陆家买点礼物再上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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