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章 青云镇

作者: |发布时间:2018-08-14 16:51 |字数:3062

青云镇,位于琅琊县的南方,镇边有琅琊河流过,加上地理位置不错,倒真是水陆交通皆发达,人流往来不断,通商繁忙,算是周边小镇之中首屈一指的存在。而青云镇,从前似乎是一个隐居大贤的故所,因此取其身处朱门,而情游江海;形入紫闼,而意在青云的意思,表示自己谪隐之情,而久而久之便被人们称之为青云镇。

然而青云一意,风远高卓,其意典雅,加上曾是大贤之故所,倒也经常有些不得意的文人墨客过来吟诗作对。

“青云衣兮白霓裳,举长矢兮射天狼。”一个文人墨客正青云镇的牌坊前摇头吟诗,正有情趣之时,却突然被身后的人推了推,此人颇有些不客气地问道:“你是何人?为何破坏我吟诗作对的雅兴?可知诗性来时金不换?”

来人是一个装扮有些土气的少年,浑身衣服已经沾满了泥土,多处地方已经被刮花,一道一道的,若不是精气神还算是不错,都差点让人误以为是乞丐了。

“不好意思,我想问一问,此处是不是青云镇?”

文人有些愠怒地看了他一眼,不耐地答道:“你这人好生无聊,想要套近乎也不知道换个由头,非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”说罢他伸手一指,说道:“头顶上那么大一块牌坊难道你看不见?还是说你这人故意如此?”

这来人真实伏君,从伏家庄赶了几天的路,总算是从山林里走了出来,由于他并没有来过青云镇,所以只能根据记忆中村民的描述确定方位。这不,走了几天才看见人烟,也并没有仔细观察一番,倒是直接把悬在头顶的标志坊给忽略了。

抬头一看,牌坊上赫然写着青云镇三个大字,字体看起来古朴大气且苍劲有力,即便是看起来有些老旧了,依然可见依稀风采,就是不知乃何人所写。

看来自己没有偏离方向,虽然绕了些路,倒还是找到了青云镇之中。也不知道此地有没有伏家庄众人的消息,待会进去一定要好好打探一番。

看着那有些微怒的文人,伏君反倒是有些不好意思,面带诚恳地说道:“真是对不住了,打搅了兄台雅兴,还望恕罪。”

文人也没有想到眼前这看似乞丐一般的人居然说话如此得宜,想了想后,只能暗叫倒霉,毕竟他是文人,总不能和这个看起来像是叫花子的人干一架吧。

“算了算了,今日算自己倒了霉运,兴致完全被你破坏了,下次出来定要好好看看黄历。”

伏君面带歉意地拱手道:“实在是抱歉,还望兄台勿怪,小子并非有意冲撞兄台。”

文人有些惊疑地看了看伏君,最后还是拂袖而去,消失在了小镇之中。

伏君有些苦笑地摇了摇头,心想:自己在另一片星空下看过那么多古装剧,总算是没有白看,说起话来竟然也能文绉绉的。

在经历了这段小插曲后,伏君波澜不惊的进入了青云镇中,里面人来人往,车水马龙,叫卖吆喝,好不热闹。可他却远远发现,自己身边没有一人愿意靠近,仿佛得了瘟疫一样,即便是迎面有人走过来,也是立刻掩鼻走开。

这种场面倒是弄得伏君有没头没脑了起来,定下心来仔细一想,却明白了个中缘由,不由得苦笑了起来。这个青云镇远比伏家庄繁华,人们也自然比村民讲究,加上自己确实是浑身衣不蔽体,臭气熏天,难怪让人们避而远之。

那日经历了大战之后,伏君根本来不及换衣服,便匆匆离开了伏家庄,他可不想被人堵死在此,既然村民都已经安全撤离,那么他自然也大可不必以身犯险,傻乎乎的独自去抵挡千百号人。所以一路上走得太急,也没有来得及梳洗一番,加上浑身筚路蓝褛,也难怪不招人待见。

这还是他丢弃了浑身染血的外套,否则一旦进入青云镇,定然会引起不小的恐慌。虽然在冬季丢弃了外套有些寒冷,但是对于内劲高手来说,也算不得什么大事,毕竟拥有内劲傍身,远远超过普通武者。

不管怎样,伏君毕竟还是一个少年人,浑身脏兮兮的在山林中还不觉得,一旦进入了小镇之中就显得有些不自在了。想通了缘由后伏君反倒是觉得脸上有些微红起来,脑袋一直半低着,不敢抬起来。

他想去客栈投宿,梳洗一番,然后去换身干净的衣服,却发现由于出来得匆忙,根本没有携带钱财在身,此时此刻,他真可谓是身无分文,一名不值。

这该怎么办是好?总不能一直这样吧,老被人当老鼠一般盯着的感觉可不好。但问题是现在自己手头根本没有钱财,这又该如何是好?

伏君心中自嘲道:果然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,古之人诚不欺我也。这一到到闹市,方才知道金钱的重要性。衣食住行,哪一样不要花钱?从前看小说电影却发现那些大侠仿佛都很有钱一样,实在是让人费解。

唉?怎么办呢?青云镇自己也没有认识的人可以接济,莫非自己就注定要当乞丐?恩?不对……可是……唉,算了,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。

片刻之后,满身怪味的伏君来到了一处宽大的店门前,而门上牌匾上写着四个大字:徐记当铺。

而就在伏君刚刚准备踏入门去,却立刻被人挡在了门外,道:“哪里来的臭要饭的,我们这里不是善堂,不送粥不送米,快走快走,不要挡了我的生意。”

伏君一听顿时火大,之前受了一路白眼不说,现在来到当铺竟然还要受小厮叱喝,简直是忍无可忍。少年人血气方刚,锐气极重,又岂能一忍再忍?他当即大声喝道:“谁是要饭的?我是来当东西的,你们不让人进来莫非只要狗进去不成?”

那小厮一听眼前这个叫花子都发飙了,顿时一愣,心想道:果然是怪事年年有,今年特别多。这年头,叫花子脾气都是见长。小厮讥讽地回答道:“狗?我看你连狗都不如,现在富贵人家养只狗哪日不是大鱼大肉伺候着,你可曾比得上?还有,我们这里不收破布烂袄,你还是赶紧给我滚蛋吧。”

闻小厮的一席话后,伏君倒真是有些哑口无言,若富贵人家的狗真的伙食如此之好,那自己确实比不上……呸呸呸,我想什么呢,我堂堂一个大好男儿,怎么能拿来与狗相比?这小厮说话居然都不带脏字,果然不是一盏省油的灯。

既然说不过这人,那么伏君也不愿再多费唇舌,他冷笑一声,内劲微微一顶,顿时让挡在门口的小厮人仰马翻,惨叫不绝。

“快,快来人啊,有人来捣乱了!”小厮倒地后到不忘职责,眼见伏君闯了进去,顿时大声喊道。

里屋一听见小厮的叫喊声顿时闹腾了起来,不多时数十个彪形大汉变宛如变魔术一般从里屋走了出来,竟是把伏君团团围住,看那摇头扳指的架势,就知道不怀好意。

伏君倒没想对方竟然会突然冒出这么多打手来,不过他看了一遍后,心中并无惧意。这些人虽然长得魁梧有力,卖相极为不错,但充其量也就是筋骨齐鸣的境界,距离自己还差得很远,即便是再多来十几个他也不会放在眼里。

这些人把伏君团团围住之后并未立刻动手,而是等待了片刻,直到里屋之中有个微微发福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道:“你是何人?竟敢擅闯徐记当铺?”

这人说话慢条斯理,语气中仿佛带着一丝傲慢,一听就让人感到反感。

可伏君毕竟是来当东西的,俗话说得好:有钱男子汉,没钱汉子难。现在他两手空空,还是不要惹是生非的好。

强压了压胸中的怒气,伏君低声说道:“这就是你们徐记当铺对待客人的规矩?用彪形大汉伺候吗?”

伏君语气中的不满和讽刺意味很浓,任谁人都能听得出来,但是这中年男子仿佛没有发觉一般,依然慢悠悠地说道:“我们不收破布烂袄。”

这混蛋,看不起人也要有个限度啊,毕竟自己是一个内劲武者,若不是真的手头紧张又岂会来这里受气?

“谁和你说我是来当破布烂袄的了?狗眼看人低,把你们鉴定的老师傅叫出来,睁大眼睛好好看看。”

伏君的语气反倒是放着中年人有些疑惑,心道:难道此人真的不是来闹事的?

平心而论,他也见过不少衣着破败却出手不凡之人,这些人多半都是祖上曾经有过一时风光,如今中落下来,迫不得已方才变卖家财甚至是传家之宝。

若真是这样,那么自己反倒要重视起来了,这些人通常都没有能力赎回去,所以也可以称之为贱卖,若是做成了,自己的好处也不少。

中年男子略微收起了轻贱之心,淡淡地说道:“哦,既然你口气如此之大,我倒要看看是何宝物?”

伏君心中冷冷地笑了一声,随后从胸口掏出一个小圆球,静静地把它摊在了手掌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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