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;圣人不仁,以百姓为刍狗。”
一个少年男子静静地看着苍天,默默地念叨着这一句千古名句。
他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,身材很是消瘦,看起来甚至有些病态,仿佛给人一种弱柳扶风的感觉。
没错,就是弱柳扶风。
虽然看起来用在一个男子身上不太合适,但此时却也找不出更合适的一个词来描述。
他身高一米八出头,短碎的头发遮住了眉梢,看起来有些忧郁,不似同年人的开朗。
此人五官很是清秀,给人一种极为干净整洁之感,目光之中清澈明亮,不过此时却带着一点疑惑。
少年人的名字叫做伏君,感觉很老气,完全没有一点都市气息,反倒是更像古代的名词。
他是孤儿,父母葬身在五年前的一次车祸之中,除了一份赔偿金之外,他仅有的就只剩下了父母留下来的房子。
原本三人居住在八十五平米的房子中还稍显拥挤,可真正只剩下一个人之后,却仅剩下孤单。
今天,是伏君与女朋友分手的日子,这是她第一个女朋友,青梅竹马长大,却还是离开了他。
原本以为可以相守一生的人啊,就这样甩头离去,坚定决绝,没有一丝留恋。
伏君只是一个普通孩子,现在一个人生活实属不易,除了周末在一家饭店做事打杂,几乎全部的时间都拿来陪女朋友。
因为他知道,自己能给她的,不多,因此在他能力范围之内,他想做到最好。
感情,每个人的第一次都是全情投入的,都妄想能走到最后,却中途才发现双方已经迷了路,再也找不到碰面的方向。
在现代都市之中,浮躁与金钱占据了上风,喜欢就电,腻了就飞,游戏情场,变成了一种时尚。
刚进大学,女朋友就变了,不再那么温柔,不再那么体贴。
从前会为了伏君一颗棒棒糖微笑;现在却只会盯着时装美鞋。
从前伏君只要一加班她就会心疼不已,嘘寒问暖;现在却只会不停地抱怨,催促他尽快赚钱。
有时候伏君觉得,不读大学说不定就不会如此。
大学,社会,会慢慢改变一个人,大城市的环境会让普通人也跟着躁动,内心不再安宁。
伏君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少年人,哪里能比得过身价千万的中年人,又哪里能胜得过天生有钱的贵公子?
普通人,就是普通人,成功人士,上流社会永远只属于少数人。
伏君拿出自己今年写给女朋友的情书,突然眼睛模糊了起来,泪水有些难以抑制:
虽然我知道我不是世界上最好的,你也或许会碰到比我更加优秀的人。
虽然你知道你不是世界上最好的,我也或许会碰上比你更加优秀的人。
…………
但,爱就是不离不弃,矢志不渝,虽然你不是世界上最好的,但你在我眼中却是最好;虽然我不是最好的,但我在你眼中却是最好。
这种凌驾于一切的感情,就叫做爱情。
要知道对于爱情,忠贞下去很难,需要勇气;很多人在半路累了,倦了,乏了,因此抛弃了爱情,从此再也难以明白爱情的真谛,只能在最安静,最孤独的时候陷入迷惘和思索之中。
最无助的时候,或许才会想起,曾经有一个人是自己说过要抱着一辈子的人;曾经有一个人是自己说过要保护一辈的人;曾经有一个人是自己能为她放弃一切的人。
能为了她流泪,挨饿,疲惫,生气,开心,愤怒
曾经有个人,自己曾经对她说过要相守到老,永远等待。
若是你失去了,或许你日后的生活依然会幸福美满,但你心中对于爱情,却只有遗憾。
誓言不可随意发,承诺也不可随意给。
若是你曾经给予了一个人,你是否会觉得那的瞬间很美好,细心想想,或许那就是世人追求的爱情。
人们有时候都很愚蠢,明明知道自己最想要的,可当真正的爱情来临之时,却仿若不觉,诸多顾虑。
爱,就是你想一辈子和一个人在一起。
但谁能坚持到最后?
这条道路上太多困难,太多诱惑,太多无奈,太多不确定。
可,正是如此,才显得爱情的难得,爱情的珍贵。
相爱其实很难,需要在一起包容一辈子,需要忍耐很多无法忍受的事情。
但,若是你真的想爱,渴望爱,就要付出全部。
虽然世人常常说:在爱情的游戏之中,谁付出的越多,谁就跌落的越惨,伤的越深。
可仔细想想,把爱情比喻成游戏的人,他们谁能真正的懂得爱情?
扪心自问,谁看见了千古绝恋,心中不会产生一丝丝羡慕,哪怕你当时嗤之以鼻,但你的内心难道就没有产生过一丝悸动吗。
因为我爱你,所以要付出我百分之百,两百,三百的力量。
它能让我勇敢,做到从前做不到的事情——
伏君二月十四日
唉,心中神圣的爱情,现在只能烟消云散,既然她已经不愿回头,自己又如何还能再去挽留?
留住人,留不住心,又有什么意思?
伏君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,但沉静的内心之中拥有一颗谁也不知道的狂野。
生为男子,就当顶天立地。
这一直是伏君的人生信条,他看着天空,湛蓝的天空之中偶尔有白云飘过,像是一团软软的棉絮。
一抹迷茫出现在了伏君的眼眸之中,他不知道他今后能干什么?
都说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,可他拥有什么才华,他自己也不知道。
难道真的如小玲所说,我就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吗?
和我在一起就看不见未来吗?
普通的未来,她不喜欢,所以投入了不普通的怀抱,哪怕只是暂时的满足,也足矣。
也许,真的就如她所说的一般,女孩子的青春等不起。
但又有几个男人在三十岁之前能有小成呢?
二十多岁,正是一个男人最没有钱最迷茫最看不见未来的时候,在这种时候又怎么能要求他们一掷千金?
年少多金的人只是极少数,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五都是普通人,只有百分之五的人才是有钱人。
因此,妙龄少女们只能选择大叔投怀送抱,很简单,因为他们已经成功。
伏君心想,如果两个人的条件相等,那么一定没有人愿意和比自己大十多岁的人在一起,这不仅仅是代沟,还有自尊。
微不足道的自尊。
漫步在人工河边,伏君开始思索起自己的未来,多少人怀抱梦想来到这个世界,又有多少人能在这个世界实现自己的梦?
自己究竟能干些什么?
白领?上班族?
难道自己的未来,就只能如此了吗?
伏君拿出一个乌龟壳,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,看起来晦涩难懂,但他却拿着此物久久不语,静静地发呆。
这是他们家中一直流传下来的古物,不知道有多少年的历史了,伏君的父亲曾经还开玩笑说:
好歹家中也有一个古董。
从小伏君就对古学特别感兴趣,在双亲仍在的日子里,他经常自己研究一些古代文字,奇闻异事,而且一弄就是一整天,乐此不疲。
其中他对于八卦最为喜爱,翻来覆去的研究了无数遍,依然乐在其中。
自己倒是能写得一手极好的毛笔字,不知道这算不算能力。
他自嘲的笑了笑,用指腹摸了摸乌龟壳,仿佛在仔细的研究着什么。
乾、坤、巽、兑、艮、震、离、坎,这八个字究竟代表着中古多少的辛秘?
没有人知道,因为历史早已经失传,现在人也没有几个人会喜欢捣鼓这些个玩意儿。
这算是伏君的一个特殊癖好吧?不知道为什么,从小看见这些中国古国粹就让他着迷,不可自拔。
仿佛天生吸引一般。
夜晚,伏君静静地躺在床上,照例摸了摸玄黑龟壳,遁入了梦乡。
然而,他不知道,这一夜之后,星空已变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
乌绍国,偏远的一处山脉下,有一座小村庄,名为伏家庄。村庄不大,但显得很祥和,高大的栅栏围绕着村庄的边缘,以便于防护野兽的袭击。
现在是冬季,风雪连天接幕,看起来一望无垠,远处山川银装素裹,分外妖娆。连栅栏之上都悬挂着冰珠,凝结着冰柱,看起来晶莹透亮,宛如冰箭。
伏家庄之中却显得很是热闹,锣鼓喧天,爆竹乱鸣,杀鸡宰羊,热闹非凡,与寒酷的天气形成了极大的反差。
今日是每年的年祭之时,所有人伏家庄的人都要出来候命,协助族长完成年祭的事务。因此大人们都忙来忙去,小孩子却显得分外的活泼,追逐嬉戏,你来我往,好不欢乐。
但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之中,却有人没有出门,里面生着炭火,烧的通红透亮,不时之中还散发着“噼啪”的轻响,
“温度够了吗?还觉得冷不冷,若是冷我就去再拿点柴火。”
这是一个中年男性的声音,但此刻却听起来有些恐慌。
“不用的,屋子里已经够暖了。”回答的是一个温婉女子的声音,她的话音很轻,就像是三月飞雨,飘飘柔柔,让人舒适。
“那可不行,现在你可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,还有孩子在肚子里呢,怎么说也不能凉着。”
男子焦急的表情让女子心中一暖,十几年如一日,这个男子一直一如既往的待自己,做尽丈夫的责任。今日即将生产,也总算是了了他们多年的一个心愿。
中年男子今年都三十好几了,本以为终生得子无望,谁能想到竟是晚年得子,让他如何不心情紧张。
不多会后,一个老妈子走了进来,抖了抖身上带着的雪花,哆嗦了一下,说道:“外面真是太冷了,好些年没见着这般的大雪了,今年收成一定会很不错。对了,伏项,你就先出去吧,你一个男人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,去外屋等候吧。”
唤作伏项的中年男子点了点头,刚准备出去,又赶忙折了回来,想要和老妈子叮嘱些什么。但老妈子活这么大有哪里还能不知道他心中所想?
“伏项,你不要太心急了,我接生了一辈子,不会错什么差错的,放心出去等着吧。”
伏项有些憨厚的挠了挠头,就仿佛心思都被猜透了一般,讪笑了一声后便老老实实地退了出去。
男子在屋外等候,看着窗外不断飘落的雪花,心中有些激动。
第一次做父亲的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,让一向稳重的他也禁不住内心的激荡。
内屋开始渐渐传出惨叫声,伏项却只能焦急的在外屋来回踱步,额上大汗淋淋。
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,就在伏项几乎快忍不住的时候,突然从内屋之中传出来了一个脆亮的婴儿蹄声。
老妈子把布帘拨开,抱着刚刚出生的小生命走了出来,微笑道:“母子平安,恭喜了,伏项,是一个男孩,你们这一门香火有后了。”
中年男子听后释怀的一笑,说道:“快给我看看孩子。”
老妈子把小婴儿缓缓地递给了中年男子,同时说道:“伏项,这小子长得真好呢,白白胖胖,将来一定健壮。”
中年男子脸上绽放出笑容,目不转睛的盯着孩子说道:“瞧这孩子,长得真像他妈妈,眼睛乌溜溜的,多有神采啊。”
那刚刚出生的婴儿,仿佛有神智一般,明亮的眼睛直直地盯着眼前这个中年大汉,眼睛眨也不眨,似乎陷入了迷茫之中。
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
为什么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这么大,笑容又那么灿烂,如若充满了关爱。
不对,不是他变大了,而是自己变小了。
自己成了一个婴儿?
伏君发现这件事后如同遭到了雷击,脑海中顿时陷入了空白。
这……这算什么?
一觉醒来,物是人非?
想到此,那抱着自己的大汉突然仰天长啸道:“我伏项终于有儿子了,我终于做父亲了。”
中年男子的嗓门很大,在伏君听来就像是炸雷一般,在耳边嗡嗡作响。
中年男子抱着他快步走入内屋,对着一个正躺在床上,面容还有些虚弱的妇女说道:“你看,这是我们的孩子,我们的孩子。”
妇女因为刚刚分娩完,所以精神还很虚弱,勉强地笑了笑,说道:“项哥,我们的孩子该叫什么名字呢?”
中年男子这一下像是被问住了一样,脸上有些红潮,他并没有读过太多的书,肚子里文墨有限,因此只能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:“兰妹,还是你来取吧,我就是一个大老粗,也没有读过什么书,让我取名字岂不是让公鸡下蛋母鸡打鸣吗?”
妇女左手轻掩着嘴唇笑了笑,说道:“我看,不如就叫伏君吧,项哥觉得如何?”
伏项一愣,有些傻傻地说道:“夫君?这关夫君什么事,兰妹,这个名字不妥,不妥。”
妇女的的看着一脸认真的伏项,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,说道:“项哥,是伏君,不是夫君,平常让你多读点书你不愿意,现在闹笑话了吧。”
伏项老脸有些发红,只能嘿嘿笑道:“兰妹你又不是不知道,我看见书就头疼,不到一时三刻立马就能睡过去。”他摸了摸婴儿的小脸,爽朗地说道:“既然如此,那么就依兰妹所言,叫伏君吧。”
说完,他把伏君高高举起,大声说道:“从今天起,我的儿子就叫做伏君,我伏项的儿子叫伏君!!!”